一定要先搞清楚「我要的是什麼?」因為法官會問你,如果你說不出自己要什麼,法官會不知道你要幹嘛,畢竟法庭不是整理感情的地方。比如對方外遇被你抓到,你拿出證據指控對方之後,你打算怎麼做?你要離婚嗎?你要精神賠償嗎?你要對方賠多少呢?你都不知道會讓法官也不知道怎麼幫你。


法律諮詢最常服務的其實是感情

當事人要的不是冷冰冰的權益

法律諮詢專線最常服務的往往不是法律,而是感情,我們必須讓當事人冷靜下來後,釐清自己的情況後,告訴他現在的條件能夠爭取什麼,以及可能發生的結果,讓他清楚知道接下來的路要怎麼走。

不要把「可是」留給法官

在做法律諮詢的時候,我們很習慣聽到民眾陷入兩難無法抉擇,比如配偶外遇,你無法容忍對方,「可是」你不想離婚。你要精神賠償,「可是」另一半會幫第三者出錢。我們可以替你分析出解決方式,但法院是根據你們的情況依法做出判決的地方,你得告訴法官你的訴求,讓法官做出判決。否則法官會不知道你來這邊到底想做什麼。

充分準備證據

證據的質與量都很重要,比如你因為對方外遇要求精神賠償,那能證明性交跟不能證明性交的證據,金額會差很多,或是你因為被外遇想要跟對方離婚,但你提不出證據,對方又不承認,你也很難得到離婚的判決,因為裁判離婚是有條件的。